自贡市无线电管理处

关于清理理、确认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的通知

 

各设台单位:

根据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的通知》(川无办发[2003]10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清理、确认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设置在我市辖区内的卫星通信专用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包括单向卫星传输网)以及各类地球站。均属此次清理整顿的范围。

    二、根据省无委的分工,自贡辖区内的卫星地球站由我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清理、确认。各设台单位请于710日前将电台执照、建立卫星地球站的相关批文以及台站技术资料,提交市无线电管理处审核、确认。

    三、按照川无办发[2003]10号文的要求,我处将于715日至725日对全市所有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进行现场检查、确认,经验收合格后的地球站方能继续使用。

    四、在此次地球站清理、确认完成后,各设台单位到自贡市无线电管理处参加年检换证并缴纳无线电管理费。

自贡市无线电管理处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市政府大楼715711室,联系电话:82011618116102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