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我市无线电发射设备调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和分布情况,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进一步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根据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调查的通知》(川无委发〔2006〕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10月10日至2006年10月31日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调查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随着无线电技术的发展,无线电通信产品的应用领域日益广泛,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也日益重要,但是近年来随着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急剧增加,出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乱设台站、乱占频率的现象十分突出。一些单位、个人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站,随意乱占频率,特别是一些商场、酒店、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等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使用对讲机的情况逐渐增多。二是干扰民航飞行通信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单位或个人私自购买、使用大功率无绳电话机,造成对民航无线电通信频率的干扰,对民航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三是电磁污染日益严重。一些单位随意建设无线电台站,既不经批准,也不进行科学论证,对电磁环境产生的污染较为严重。四是电磁兼容分析难度增大。由于乱设台站、乱占频率的现象日益突出,造成我市现有台站数据库不准确,与实有台站各种参数差距大,致使电磁兼容分析十分困难,远不能满足国防建设的需要。因此,搞好我市无线电发射设备清查工作,摸清无线电发射设备家底,对净化电磁环境、加强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调查清理工作。
二、调查清理的范围和内容
我市行政区域内(除军队、武警外)的所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均属于本次调查清理的范围。调查内容包括:
(一)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情况;
(二)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厂家情况;
(三)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情况。
三、建立机构,明确职责
为搞好我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调查清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自贡市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调查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无线电管理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市公安局:负责本系统以及商场、酒店、小区保安、私人车辆等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调查登记工作。
(二)市广电局:负责对本单位和荣县、富顺县广电局所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调查登记工作。
(三)市交通局:负责对本系统及自贡境内的铁路部门所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调查登记工作。
(四)市工商局:负责全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调查登记工作。
(五)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全市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统
计复查工作。
调查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加强协调,确保圆满完成调查清理工作任务。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阶段(2006年10月10日至2006年10月18日)。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召开调查清理工作动员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使全市相关单位及个人充分认识此次无线电发射设备调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主动配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二)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06年10月19日至2006年10月25日)。单位、个人对本单位、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自查,并准确填报调查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并于2006年10月25日前报市无线电管理处。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10月26日至2006年10月31日)。调查组对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检查,与上报数据进行核对,对未如实填报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自贡市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调查组成员名单
2.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情况表
3.台站设施情况调查表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1
自贡市无线电发射设备专项调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 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凌 平
市无线电管理处处长
成 员:王
冰
市公安局局长
于一川
市交通局副局长
蹇厚德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捷
市广电局副总工程师
易建非
市政府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何永东 市无线电监测站站长
主题词:信息产业 无线电 设备 调查 通知
抄送: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