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顿大功率无绳电话的通告

 

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关于清查大功率无绳电话的通知》,现将我市清理整顿大功率无绳电话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销售、安装、使用大功率无绳电话。

二、凡销售和使用的无绳电话,其技术指标必须符合信产部关于《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工作频率为45-48兆赫,座机和手机的发射功率均不得超过0.2瓦。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凡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无绳电话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自行拆除销毁。200381日后,凡未拆除的我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自贡市无线电管理处

2003718